案例分享 | 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手机APP侵害公民个人信息行政公益诉讼案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 APP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 公开听证 委托检测

【要旨】

针对手机APP等互联网软件侵害公民个人信息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检察机关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

【基本案情】

2020年7月,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南昌市院)从有关媒体报道中发现,本地部分手机APP存在侵害用户个人隐私和违规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问题,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调查和督促履职】

2020年7月,南昌市院委托专业检测公司在人民监督员及公证人员的见证下,对本地企业开发经营的“贪玩蓝月”“地宝网”“洪城乐骑行”“江教在线”“魔题库”等6款手机APP进行详细检测,发现上述APP均存在《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行为认定方法》规定的违法违规收集或使用公民个人信息的情形,包括未明示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未经用户同意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违反必要原则,收集与提供的服务无关的个人信息;未经同意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规定,结合相关部门“三定方案”和权力清单,南昌市院确定江西省通信管理局(以下简称省通信管理局)、南昌市公安局(以下简称市公安局)、南昌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网信办)未履行个人信息保护监督管理职责,并于2020年8月20日立案。

因手机APP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监管涉及多个行政机关,存在职能交叉、监管部门层级不同等问题,南昌市院在与行政机关充分沟通磋商的基础上,决定通过公开听证的方式稳妥推进案件办理。2020年8月21日,南昌市院组织公开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高校教授、律师作为听证员进行听证监督,省通信管理局、市公安局、市网信办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听证会。听证会上,听证员一致表示,该类手机APP存在的问题已不是个案,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建议检察机关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抓紧整改,妥善保护群众个人信息安全。

2020年7月23日,在两名公证员和两名人民监督员的见证下,检测机构在南昌市人民检察院对6款手机APP进行现场检测。

2020年8月27日,南昌市院分别向市公安局、市网信办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两行政机关依法对案涉手机APP违法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行为进行监管及处罚,并加强对本市辖区内APP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等行为的监管,强化网络执法督查相关工作。同年10月23日,市公安局、市网信办回复南昌市院,已要求案涉手机APP运营主体针对检测发现的25个问题逐一开展对照整改及优化等工作,对其中4款手机APP运营主体予以警告处罚。

办案过程中,南昌市院还向省通信管理局移送案涉手机APP违规收集或使用个人信息的相关线索和证据材料。省通信管理局通过组织开展全省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检查,现场督导案涉APP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整改,对管辖范围内APP运营主体进行宣传教育等方式加大监管力度。为评估整改效果,南昌市院委托专业检测公司对案涉APP进行复测,确认相关问题已整改到位。

【典型意义】

APP违规收集个人信息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和危害性。办理手机APP侵害公民个人信息案件,检察机关可以借助第三方检测机构的专业力量,调查收集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相关证据,确定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事实。对手机APP侵害个人信息进行监管涉及多个职能部门,检察机关运用“磋商+听证”的监督模式,加强与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协同职能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加强网络个人信息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形成个人信息保护合力。

信息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